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负责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鉴证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级中长期规划等与州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拟定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生态修复、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一)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定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市内中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小水电、电网和煤炭开发、新能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初审拟上报中央、省、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和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研究拟定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储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好救灾、救济、移民搬迁的粮食供应工作。负责我市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做好市级的储备粮调入、收购、轮换、储存和协调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做好市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粮食市场交易及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负责对粮食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查处无证经营。指导粮油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加强对粮食质量检测的指导,确保质量标准,协同质监部门做好对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夏季),9:00-12:00(冬季),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

联系电话:0887-8224262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4262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
科室设置
经济体制改革股

研究市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制定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基础产业股

负责分析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争取、安排和下达中央、省预算内综合交通基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负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做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能源局办公室

主要研究全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电、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落实各项能源法律法规,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定电网发展规划,实施对电力,新型能源的资源开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新能源是指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发电)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内水资源、电网规划的编制和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地方小水电、电力网架建设开发、新能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


社会事业股

负责市级机关、卫生教体民政文旅、人社、工会等领域项目的审批、项目监管、资金争取、资金下达等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社会领域的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固投项目计划。监测分析全市社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市社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社会领域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和监管。


党政综合办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党务工作。组织办理重要会议、学习、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综合治理、图书资料以及接待、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修改完善综合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稿,对上行或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政策性重要文件和本局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资产管理、退离休干部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办理局领导安排的其他行政事务工作;协调下属单位和各股室的日常工作。


经济贸易和产业协调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并协调实施,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助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综合分析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提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投资综合股

负责市级机关、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法基础设施、特色小镇等领域项目的审批、项目监管、资金争取、资金下达等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固投项目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牵头编制规划方案并协调指导计划实施评估工作。拟定市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回收计划,做好前期工作经费管理。负责牵头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和监管。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组织拟定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出相关措施和政策建议。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三是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四是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五是负责双拥相关工作。六是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七是责任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农经股

负责联系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及其项目县级权限内的审批、监管、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下达等工作。


地区资环扶贫股


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定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计划和项目审核对接,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省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省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安排建议;负责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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