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和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族上层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有关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族上层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领导、支持和帮助工商联、佛协等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三)负责开展以国外藏胞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在外藏胞、台胞、台属、侨务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中央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

(五)负责党外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到有关职能部门任职;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联系市内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八)负责指导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搞好对统战干部、统战委员和统战对象的教育培训。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组织、指导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十一)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十二)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十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十四)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五)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办公时间:1.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2041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诺西村(行政中心)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2041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部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部局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部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修改和送审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部局机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部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宣传、信息、印鉴、文印、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及调配等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部局机关资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制定并督促落实部局机关各项制度;负责联系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负责部局机关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部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示范办

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经济统计工作。承担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宗教室

主要负责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联系宗教界人士及信众,并做好全市僧尼信息采集、更新和僧籍证办理发放等相关工作;培养和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宗教重点文物的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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