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吉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洛吉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部门职能配置合法合规情况、完整清晰情况、权责统一情况、职责交叉情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乡政府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  ,取缔非法经济活动  ,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 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 计划,不断培植税源 ,管好财政资金  ,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丰富群众文化 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 新风尚 
   6、完成上级 政府交办等其它事项

三、办公时间

 1月、2月、3月、4月、11月、12月办公时间为: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5月-10月办公时间为: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887-8876000
办公地址:洛吉乡洛吉村中村组
科室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会议会务、材料工作;负责协调用车;负责安排党政办及后勤人员各项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会议通知,政务督查,简报、信息上报,材料发放、报刊杂志分发;负责党政、人大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乡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指导、协调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指导村、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禁毒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村、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协助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具体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扶贫指挥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乡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组织乡乡机关、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协调组织文教、卫计、农科等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团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进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帮助贫困村居,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实施行政兜底政策,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认真完成好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

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综合预算草案、决算,组织本级综合预算执行,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协助国、地税部门抓好税源调查及日常税收征管,完成年度收入计划;负责直接向农民发放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负责管理本级范围内的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和小城乡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负责做好本级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村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负责实施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和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包括会计核算、政策法规学习、核算技能培训、计算机应用等;负责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建立会计领导小组及联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参与本级范围内建设项目招、投标,协助办理好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等工作;参与决策本级政府性债务的举债、偿债和使用,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积极化解债务,提高乡乡级财政的安全保障能力;负责统筹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征缴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出资资金的征缴;负责本级财政配套的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和拨付;组织实施对本级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负责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负责承办乡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做好辖区内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做好伐前、伐中、伐后的检查工作,防止盗伐、滥伐森林和违章运输木材的现象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构成立案标准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单位查处;按照上级林业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乡的林木采伐及运输;协助有关部门的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做好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防止山火发生。一旦发现山火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防火办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要积极做好山火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它民政工作;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管理;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积极参与本乡农业经济改革和发展,制定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林、牧、副、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渔)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负责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和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搞好农业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搞好农村水利工程的测量、预算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防汛防旱工作;加强农经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经济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负责本乡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本乡水利项目的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管理工作;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协调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本乡供水行业管理工作;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供水水质;负责本乡河道、堤防、水保、水质、排污、清障等涉水事务的水政监察、执法;组织、协调本乡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本乡农村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完成乡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乡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抓好全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手段和措施,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市级文化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自然资源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乡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乡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乡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乡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查处全乡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收缴规划建设中各类有关费用;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法规政策;为我乡医保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根据个人情况为参保人员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得参保人员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医院,看病买药更加方便快捷;进行新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登记;按照规定征缴医疗保险;负责我乡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数据统计;贯彻执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医疗、生育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工作制度;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医疗保险宣传活动,让参保人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第三产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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