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1人(包括自定编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25人。市交通运输局实有36人,其中行政人员11名,(其中:公务员10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人员25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勤人员6人)。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一)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维护、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开支计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制定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

(三)负责运政、路政管理和交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含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客货运场站、城乡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客货运输、物流服务、机动车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培训)方面的行业管理及监督。

(四)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使用;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勘测设计的审查或审批以及工程质量监督。

(五)负责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组织拟定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审核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年度计划,监督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统筹安排和监管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资金;负责安排全市公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负责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大中型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核;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六)负责全市辖区内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负责或指定、委托路政管理机构办理辖区内的路政案件;负责全市辖区内地方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控制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市地方公路命名编号管理;负责县级公路超限运输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的海事安全监督、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和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综合指导与监督;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和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参与调查和救助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九)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筹集、下拨、使用和监督工作;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的监督。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参与交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的编制与修订;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和审查,监督检查全市公路、水路工程造价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与项目有关的合同的签订情况和执行情况,并负责合同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责任。组织协调全市辖区内综合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和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特种物资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国防交通战备的运输组织、协调管理和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情况;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4633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号楼3楼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财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学习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行业干部培训;拟订行业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行业财会改革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等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投融资政策,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监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出租车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客运出租车营运情况,配合物价、税务部门制定城市出租车、公交车收费标准、方法及凭证;负责配合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安装、调试计程、计费装置;负责会同城建、公安、交通运政部门对出租车客运站点进行规范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室

职责: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建议;组织交通建设资金的融通、统筹、调度;承担我局预决算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固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管理所 

职责:负责全市辖区内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公路巡查,依法制止,查处非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负责依法控制公路两侧的建筑红线,取缔违章建筑,依法对辖区公路上运行的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验证;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在辖区公路上行驶的履带车、铁车;负责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方公路管理段

 职责:负责全市省、县、乡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协助各乡镇做好全市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拟定年度养护计划、大中修工程计划及费用分配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毁的预防和抢修;负责全市县乡村道路桥梁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加强队伍建设,按时组织学习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的方针政策、认真开展业务技能的知识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前期规划股

 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国家投资和国家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行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和编报工作;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调整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国家、省、州和市制定的中长期交通建设规划中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协调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中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上报、争取建设资金,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资金融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发展公路沿线经济的对策及建议;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预测工作,研究交通运输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经济运行情况,提交分析报告;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职能;承担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职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与地方海事处及安全办

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检查、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水路运输、港口、航道服务等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燃油补贴,填报燃油补贴季度、年终报表统计及其他统计工作;指导运输行业法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经营资格年度审验,对其经营行为实施管理,组织开展水路运政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监站

职责: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造价及合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股

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参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图、设计图预算、施工许可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造价及合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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