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金江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讨论金江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得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七)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加强乡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十二)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决定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十四)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0887-8810001(传真:0887-8810003)


填报单位:金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8878810001
办公地址:金江镇
科室设置
乡村振兴办公室

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贫困户动态管理预警监测机制、巩固脱贫、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扶贫政策宣传等职责。

基层治理办公室

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承办人民武装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工作。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型工作。

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

承办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河湖长制等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

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残联、妇联和 “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

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的日常工作。

承担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武装工作;承办纪检监察、信访等工作。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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