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市内景区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 弘扬和振兴。

(八)落实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887-8222642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新城区奔巴东路文化馆一楼

办公时间:1.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科室设置


综合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青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群众文化股

拟定全市社会文化、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地方文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挖掘、研究、宣传以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督促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文物展览和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外文化文物交流工作。


产业发展股

负责落实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旅游革命和旅游转型升级工作。


资源开发股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景区开发建设、提质改造工作。指导景区A级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本市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行业市场管理股

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队伍管理。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与合作股

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区域旅游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香格里拉市文化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相关培训、文化交流、文化作品选送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负责做好全市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工作,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

 

香格里拉市文化遗产管理所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保护文物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划;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保护;组织完成香格里拉市文物“四有”、文物征集,鉴定等工作;负责宣传、执行非遗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全市非遗保护总体规划和分项实施计划,制定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标准、规范,承担和指导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市内非遗田野调查工作;组织非遗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纂非遗研究成果,建立完善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负责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

 

香格里拉市图书馆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全馆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制度;负责统筹规划图书馆的图书建设工作,编制进书计划,采集各类图书、报刊、资料等,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图书体系;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验收、 编目工作,做好图书阅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图书、资料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图书、资料的宣传、介绍活动;负责图书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编制,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标准化;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的流通、保管、修补及装订工作;合理使用图书经费,做好全馆的各项工作。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2642
办公地址:新城区奔巴东路格萨尔广场旁
科室设置
综合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青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产业发展股

负责落实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旅游革命和旅游转型升级工作。


群众文化股

拟定全市社会文化、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地方文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挖掘、研究、宣传以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督促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文物展览和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外文化文物交流工作。


资源开发股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景区开发建设、提质改造工作。指导景区A级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本市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行业市场管理股

    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队伍管理。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与合作股

    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区域旅游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香格里拉市文化馆

    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相关培训、文化交流、文化作品选送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市委、政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负责做好全市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工作,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


香格里拉市文化遗产管理所

负责管理保护文物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划;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保护;组织完成香格里拉市文物“四有”、文物征集,鉴定等工作;负责宣传、执行非遗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全市非遗保护总体规划和分项实施计划,制定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标准、规范,承担和指导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市内非遗田野调查工作;组织非遗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纂非遗研究成果,建立完善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负责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


香格里拉市图书馆

负责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全馆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制度;负责统筹规划图书馆的图书建设工作,编制进行计划,采集各类图书、报刊、资料等,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图书体系;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验收、编目工作,做好图书阅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图书、资料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图书、资料的宣传、介绍活动;负责图书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编制,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标准化;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的流通、保管、修补及装订工作;合理使用图书经费,做好全馆的各项工作。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Copyright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