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机构组成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统一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协同乡(镇)政府,管理乡(镇)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三)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筹划协调全市各类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所属乡(镇)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计划,规范办学行为和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举办的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州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六)统一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安全、勤工俭学等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七)加强本市学校干部、教师队伍的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加强管理,做好学校干部、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八)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市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完成有关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生源地学生信用贷款管理工作,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检查监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使用,组织和推动全市学校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设备的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组织和指导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对外体育的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体育交流活动。

(十一)协同政府检查指导各乡(镇)教育、体育行政工作。加强对全市各类学校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

(十二)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完成教育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十三)组织全系统编制年度预、决算,做好会计与报表,严格财务制度,掌握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完成教育统计,指导全市校舍改造、体育场馆、校产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协调完成建设项目申报、审计工作。

(十四)协调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的关系,共同办好教育,为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起草本部门年度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材料;负责签订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学年度责任书及考核工作;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协助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审议全市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负责本部门的文秘、档案、打印、文件收发、来信来访、接待、车辆管理、有关活动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等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全市教职工开展各项工会活动、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民办教育的资质审核、报批、督查和管理工作。

(二)教育股。主要负责“普及”规划实施,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及办学水平评估,指导学校开展文体、卫生、劳技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残儿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全市所有走读学校、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学前教育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推普和扫盲工作;做好督查、落实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负责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的指导,负责完成学前教育学籍、卫生保健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殊教育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特殊教育规划;按照特殊教育的有关精神,做好全市的特殊教育规划、落实、总结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评比活动,指导特殊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财务基建股。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做好会计与报表,严格财务制度,掌握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完成教育统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认真执行基建程序,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关于基本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指导全市校舍改造、体育场馆、校产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 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申报、审计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完成有关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生源地学生信用贷款管理工作,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

(四)人事股。负责全市学校职工编制及人员配备、档案管理,协助党组、德育办公室做好学校干部考察,人事调动、年度履职考核、退离休工作、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五)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一年一度的招生计划,组织中小学考务工作、自考报名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等工作。

(六)安全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消防、突发事件等安全工作的预案制定和实施,根据国家、省、州、市级有关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欺凌、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营养餐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落实、考评及总结表彰工作。

(七)体育股。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州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党组、德育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学习教育工作,掌握全市党建宣传工作的动态,搞好信息传达,为宣传思想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任期考核、考察、任免手续。负责党组会议的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制定教育工委党建工作规划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完成教育系统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和德育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德育评优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基地建设、少年宫建设工作;管理、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参与审议全市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九)教育督导室。贯彻国家、省、州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承办教育督导的日常事务。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5507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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