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塘镇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一、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宣传和引导,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二、做大做强项目建设。依托资源优势,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构建招商引资平台,做大做强项目,扩充经济总量,增加财政收入。

三、推进建设新农村建设进程。培育土豆片加工、种植、养殖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推进小康社会的目标进程。

四、发展社会事业。巩固义务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五、为群众提供高效率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用先进理论武装干部群众头脑,为群众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依法执政,规范管理,建设法制型政府,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发展。

办公时间:

5月1日-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1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填报单位:建塘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8222229
办公地址:香巴拉大道古城段103号
科室设置
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现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镇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制订本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镇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助水务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本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和指导河道、水库及塘坝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本镇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本镇农村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本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镇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及时掌握本镇区域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积极开展灾情、水毁工程情况调查;按照镇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做好群众转移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护林防火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预案,成立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发现火警、火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负责辖区内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做好伐前、伐中、伐后的检查工作,防止盗伐、滥伐森林和违章运输木材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

夏季:08:30-12:00;14:30-17:30

冬季:09:00-12:00;14:30-17:30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办群众性体育活动,保护和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负责农家书屋、广播电视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型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农业、林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牧产业规划、实施、监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治理办公室

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指导协调群众工作,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相关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引导村组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村组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进村进组送法活动,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健全镇村(社区)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境外渗透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大《宗教事务条例》等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力度,建立健全辖区内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居)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着力强化农村基层自治结构,推进村(居)务、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扶贫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镇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本镇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州市定点扶贫工作单位,参与结对挂钩帮扶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并报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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